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5〕10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校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为在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教育体系构建以及校地协同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原则上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及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改革项目中培育产生,同时需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成果主持人及团队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全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已经获得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成果主持人要按照申报表填报说明(附件1),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完整、真实、规范,相关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信阳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
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教学成果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视频材料按MP4格式制作,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全部材料电子档。文字材料一式一份,要求A3纸双面印刷,骑缝装订;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电子档要求PDF格式,录入内容要求小四号字体。电子版材料不超过500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2.做好政治把关。各单位要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申报教学成果的团队中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县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团队人数的40%。
五、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须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2025年信阳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工作。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省教育厅分配指标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3.学校将公示评审推荐结果,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
4.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邮箱:dezhiqiu@126.com。
附件:1.申报表填报说明
2.信阳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2025年信阳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