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证明是学校为毕业生提供的官方证明文件,用于确认学生获得的学位信息,在求职、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场景中具有重要作用。
我校自2020年起,为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出具“学士学位授予证明”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现将2019年之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证明办理流程明确如下:
一、2007届至2011届毕业生
根据当时办学体制,2007届至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由信阳师范学院(现信阳师范大学)颁发。
1.填写“证明”(附件)并附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交信阳学院招生就业处(浉河校区综合楼102)核查、确认。
2.携带已加盖招生就业处公章的“证明”到信阳学院教务处(浉河校区综合楼1403)核查、确认。
3.携带“证明”到信阳师范大学教务处(谭山校区行政楼2楼)办理学位授予证明。
二、2012届至2019届毕业生
自2012年起,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由信阳学院颁发。
1.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1)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3)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5637@qq.com,并在邮件中留下个人联系电话。
2.办理周期
(1)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数据整理、证明打印、加盖公章等流程。
(2)完成证明书办理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申请人。
3.领取方式
(1)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校领取。
(2)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校领取。
三、申请人应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因素,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附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