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暨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实践性与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坚守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应用推广,推动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评定范围
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自强卓越高等教育体系、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快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育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三、成果要求
1.申报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鉴定。
申报省级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需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此外,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鉴定的教学成果,也可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已获得过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四、申报材料
每项成果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附件1);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左右;
3.相关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文件;
4.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5.代表性教学研究论文(限5篇)、著作(限2部);
6.成果及主要完成人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证书;
7.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限5篇,须为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
8.教材类成果须提交样书1册及电子文档(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精选内容,PDF格式,不超过50页,限5部)。
上述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全部材料电子档。第1项《申报书》单独成册(A3纸骑缝装订),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3)。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高质量做好推荐工作。
2.做好政治把关。各单位要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六、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须于2026年4月13日9:00前将申报材料和《信阳学院202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据省教育厅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后续有关账号分配、系统填报和材料提交等工作另行通知。
3.学校将公示评审推荐结果,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
4.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邮箱:dezhiqiu@126.com。
附件:1.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
2.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3.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附件材料
4.2026年度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