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
为有序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师范类专业认证校内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学校未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师范类专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专业有连续三届(含)以上毕业生;
2.申报专业办学量化指标基本达到第二级监测标准;
3.申报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在人才培养中落实产出导向的理念,基本上构建了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4.申报专业依据认证理念,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清晰并能完全覆盖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构建了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体系,建立了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等达成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机制并已经实施。
二、遴选流程
各相关专业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确定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时间,填写《XX学院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信息一览表》(附件2)。
各学院择优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专业,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
学校对各专业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河南省教育评估中心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参加2026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
三、遴选数量
本年度遴选3-4个专业进行培育。
四、培育建设
学校将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支持”的原则,对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不断强化资源条件支持与改进。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意义,执行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工作规划,建立师范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师范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dezhiqiu@126.com,并于9月15日前将附件3及相关附件和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
3.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2.XX学院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信息一览表
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二级 2023版)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