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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导师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发布人:杨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双导师制”工作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双导师制”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24年遴选“双导师制”实施学科和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本年度我校开展“双导师制”工作的学科(领域)。

二、考核方式

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汇报采用PPT演示,由校内指导教师统一汇报个人及其结对校外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相关档案资料须带入现场,由评委查阅。所需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信阳学院“双导师制”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2)中列举的各项内容。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4日前考评结束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附件1: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2:信阳学院“双导师制”工作考评指标体系.docx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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