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发布人:邱德志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豫高教学会评估〔2023〕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准确把握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现状,查找分析师生关注的问题,提高师生教学满意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开展师生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1.教师:各教学单位全体自有专任教师。

2.学生:各学院每个年级参与的学生数应不少于该年级学生总数的60%。

三、调查内容

1.教师教学满意度调查重点对培养方案、教师敬业度、教师基本行为表现、学校教学满意度、工作满意度、工作支持和院系支持、教师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价。

2.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重点对专业认知、学习投入、学习行为、培养过程、在校体验、就业规划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调查方法

各专任教师和学生可利用电脑或手机匿名填写以下问卷。

(一)教师满意度问卷路径

1.网址(电脑端):

https://haut.mycospxk.com/index.html?v=UserLogin#/answer/anonymous/2020139_15003/27?semester=2023-2024-1

2.二维码(手机微信):

 

(二)学生满意度问卷路径

1.网址(电脑端):

https://haut.mycospxk.com/index.html?v=UserLogin#/answer/anonymous/2020139_15609/26?semester=2023-2024-1

2.二维码(手机微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是师生对学校教学情况的一种客观反馈,是落实学生中心理念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师生参与教学管理、发挥师生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发挥主人翁精神,认真填写问卷调查。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问卷完成截图)发送至邮箱dezhiqiu@126.com。

(二)专人负责,压实责任,确保满足调查需求。各单位要指定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和方法,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到调查工作中,确保调查工作信度,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

(三)强化动员,加大宣传,按时完成调查工作。各单位要尽快将教学满意度调查问卷网址、二维码及时公开发布,便于师生直接手机扫码或者电脑端填答。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师生知晓并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与调查,保证调查覆盖面,保证问卷调查结果的效度和信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2023年12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导师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