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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发布人:张敬生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称“下学期”),学校继续采用线下课程和线上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开设公共选修课(以下称“公选课”)。现将线下课程开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选课重点开设人文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与体育、安全与心理健康、教师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课程,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二)每门课程学分以1学分(16学时)或2学分(32学时)为宜。

(三)每门课程安排1至2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的人数上限不少于100人。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开设的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含以下8门课程:“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学校自主开设)由公共艺术教学部组织申报;其他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

二、开课教师资格

(一)我校专任教师(含兼职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独立讲授过至少一门必修或限选课程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公选课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教学资料齐备。

(二)开课教师需统筹本人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一个学期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且不鼓励开设公选课,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最多承担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已取得学校主讲教师资格的兼课教师按照《信阳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办理。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2022年6月20日前:教师填写《信阳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以下称《申报表》)及个人的《信阳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下称《汇总表》),一并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2022年6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教师的资格、教学水平及课程内容进行认真核定,将通过审核的《申报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275637@qq.com、签字盖章的纸质档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03)。

(三)教务处对申报课程进行汇总核定后,下达《信阳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表》(以下称《开课计划表》)。教学单位根据《开课计划表》将课程信息录入教务系统课程库(已存在的课程如信息无变更则不需要再次录入)。

(四)《开课计划表》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停开课程。确需调整的,开课教师需在选课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

四、教学管理

(一)课表编排及选课

1.公选课课表由教学单位负责编排,上课时间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周六上午。

2.下学期期初,教务处发布通知并协调各学院组织学生选课。选课结束后,下达开课一览表。课程(只有1个教学班的)选课人数达30人(含)以上方可开课。

(二)教师职责

1.教师须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与规范,认真制定撰写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做好备课、授课、考勤、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2.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三)教学质量监控

公选课纳入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检查范围。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开设的公选课的质量进行管理,通过督导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及听取学生反馈等形式,严把教学质量关。学校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

(四)课程考核

1.公选课课程考核纳入学校期末课程考核管理范围,须按照《申报表》确定的考核方式以及学校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开展考核工作。公选课考核一般安排在最后一次课进行,由任课教师及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向教务处申请协助。

2.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成绩以零分计:

(1)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者;

(2)累计缺课(含请假、旷课)达到或超过该课程计划学时数的1/3;

(3)缺交作业达该课程应交作业量的1/3;

(4)平时成绩不及格;

(5)其他应取消考核资格的情况。

3.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及录入,并将课程考核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五)工作量核算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公选课统一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

附件1:信阳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表.doc 

附件2:信阳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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