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称“下学期”)老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
教学单位务必准确编制教务系统培养方案(以下称“系统方案”)并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按照《信阳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办理。
(二)确保足额开课
根据系统方案生成学期开课计划后,教学单位进行是否开课设置。教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课或减少开课,务必做到必修课必开,选修课开够,确保足额开课。
(三)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校内兼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已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兼职教师不再填写《信阳学院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
(四)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一个学期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原则上最多承担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各类教学任务,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准确填报教学任务
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根据教学单位的开课计划设置结果自动生成,然后教学单位进行填报;计划外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开课申报制,申报工作安排已另行通知,经批准后由教学单位自行填报。
1.下学期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起止周范围为1~16周。
2.教学班人数参照现行教学班编班人数执行。
3.合班教学的课程,确保(优先)合并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行政班,确实无法满足的,可合并同一学院其他专业的行政班,原则上不得跨学院合班。不得跨学历层次(本科与专科)合班。
4.每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的教学班不超过2个,每个教学班选课人数上限最低不少于100人,准确设定面向对象和禁选对象等信息,教学班名称统一命名为“公选:全校”。
5.任务填报(修改)页面
(1)基本信息:除“备注”外其他所有信息项均需准确填报,“任务标签”按需据实选填。
(2)教学班信息:合并完整行政班组成教学班的,勾选“自动命名”,其他特殊情况联系教务处;结合重修选课需要,可适当提高人数上限;条件组只允许有一个。
(3)课程安排信息:准确确定课程,尤其是分段课程、专周课程的教学起止周。如专业见习,为期1周,第9周开展,则起止周为“9~9”;准确选择教室类型。
(4)分组信息:教学班内不得分组。如需拆班教学,直接拆分为相应数量教学班。
(六)准确处理教学班名单
1.先处理理论课程教学班名单,后处理专周课程教学班名单,否则会造成置课或加课失败。
2.完整行政班组成的教学班,通过“任务选课名单—置课”处理名单;自由组合学生组成的教学班,通过“上课名单—加课”处理名单。
(七)科学编排课表
编排课表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培养方案(课程数量、顺序、课时分配、实践环节要求等)、师资、教室资源等约束条件,结合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确保课表编排科学合理。我校自有教师课表编排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每周七天排课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排课时间,周六、周日尽量不安排或少安排教学活动。一门课程的星期规则为:
(1)一周1次课: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
(2)一周2次课:至少间隔一天并避免周一/五组合。因而共五种:周一/三,周一/四,周二/四,周二/五,周三/五。
(3)一周3次课:尽量每两次间隔一天,即优先安排周一/三/五,也可以其他,但避免三次都连续,如周一/二/三,或周二/三/四,或周三/四/五。
(4)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部分一周上3~5次的专业课程,可连天排课。
(5)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连天排课。
2.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即一次课。上午包含1~2节、3~4节两个授课单元,下午包含5~6节、7~8节两个授课单元,晚上包含9~11节一个授课单元。一门课程的节次规则为:
(1)总要求:原则上仅白天上课,即在第1~8节范围内(实验类课程可排在晚上);同一天里节次不间断(如上午1~2节和下午7~8节)。
(2)一次1节课:仅音乐类专业部分周学时为1的声乐、器乐类技巧课,可一次排1节。
(3)一次2节课:绝大部分课程,特别是理论类课程,最多2节连排。2节可使用的节次及优先级:1~2节>3~4节>5~6节>7~8节,无其他编排方式。
(4)一次3节课:仅周学时为3的实验类课程可以3节连排。3节可使用的节次:9~11节,在班级课表空余的情况下可使用5~7节,不得排6~8节。其他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律采用一次2节课、单双周方式编排。
(5)一次4节课: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需要一次4节的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编排,但需要满足节次规则的“总要求”。
(6)集中开展的实(见)习、实训类课程,可根据教学需要或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
3.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实验类课程不得安排在上午;公共体育课程尽量安排在7~8节或3~4节,不得安排在1~2节。
4.班级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课程应交替编排,课程难易搭配科学合理,学期内周总学时均衡,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每天上课时数均衡,原则上不少于4学时,不多于6学时,避免疲劳学习。
5.任课教师授课时数要均衡,每天以2~4学时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学时(实训课除外),避免疲劳授课。
6.同一教师在同一教学班担任2门(含)以上课程的,不得安排在同一天授课。
7.合理利用教室资源,课程安排的教室容量应大于学生上课人数,同时避免出现“小课堂、大教室”的情况。
8.同一班级同一半天两大节课的上课地点尽量按照不换教室、不换教学楼、最近教学楼的原则安排,以免造成教师和学生上课迟到。
9.实验实训教学学时必须安排在实验实训室授课。
10.智慧教室优先安排实施教学改革的课程。
11.课程编排顺序:先编排理论课程,后编排专周课程。理论课程中,合班课优先于单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需用设备课程优先于不用设备课程、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
1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安排在周六上午。
二、工作安排
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完成单位 |
培养方案核查 |
核查确认各年级专业教务系统培养方案 |
6月2日前 |
各学院 |
开课计划生成 |
根据各年级对应培养方案初始化开课计划; 打开开课计划维护开关 |
教务处 |
开课计划维护 |
设置是否开课(设置为不开课的课程将不生成教学任务) |
6月18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教学任务生成 |
根据开课计划设置结果生成教学任务; 打开填报任务权限 |
教务处 |
教学任务填报 |
添加、删除、合并、拆分、安排教师; 填报任务各项信息(含通识选修课); 核查教学任务合班、教师任课门数等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提交审核 |
6月26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教学班名单处理 |
添加教学任务学生名单 |
课表编排前 |
各教学单位 |
教学任务审核 |
审查教学任务填报是否符合要求 |
6月30日前 |
教务处 |
教学任务发布 |
发布教学任务,便于教师备课 |
7月1日 |
教务处 |
课表编排 |
安排教学任务时间、地点 |
据实安排时间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课表核查与优化 |
核查有无错漏排、场地距离、课时均衡性等 |
据实安排时间 |
各教学单位 任课教师 教务处 |
课表查询与发放 |
开放正式课表查询 |
下学期开学前 |
教务处 |
发放教师课表、学生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发放教学楼总课表 |
教务处 |
教务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