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第一阶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发布人:zjs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网上选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现将第一阶段选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安排

(一)课程类型

第一阶段选课为公共选修课线下课程选课。公共选修课(包含公共基础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分为线下课程(本校教师开设)和线上课程(校外线上课程资源),均通过教务系统选课,线下课程按照课表排定时间地点上课。

(二)开设课程

课程名称及学分等信息见教务系统选课页面。

(三)面向对象

未修满公选课学分的2019级、2020级学生。

(四)选课方式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我的—选课—查看选课提醒—进入选课—查看课程信息、确定选报课程,点击“选课”—显示“操作结果”信息。

(五)选课时间

2021年9月9日19:00至12日,限选一门课程。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达到开班要求(30人以上)的课程正常开课,未达到开班要求的课程停开。选报停开课程的学生、因课程已被选满而未能选课的学生直接参加第二价段选课(第二阶段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二、选课须知

(一)公选课与公修课(包含公共基础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不是同一类课程,不可将二者及其学分混淆。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2018级、2019级本科学生公选课学分不少于6学分;2020级本科学生公选课学分不少于8学分;专升本学生、专科学生公选课学分不少于2学分;非艺术类专业(除音乐学院和美术与设计学院所有专业)学生的公选课学分中,艺术限定性选修课学分不少于2学分。艺术限定性选修课仅限于下列8门课程: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每学期根据实际开设若干门)。

(三)学生应在大二、大三(专科大二)期间修满公选课学分,最迟不晚于大四上学期(专科大三上学期),否则将影响正常毕业。

(四)公选课无论是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参加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同样计算学分。

(五)本科学生每学期选修的公共选修课程总学分不超过4学分。学生不得再次选修已获得学分的公选课课程。重复选修的,成绩无效,不予认定学分。

(六)选课采用“先选先得”原则,选满限额为止,是否选课以教务系统选课名单为准。若为线上课程,将把教务系统选课名单导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是否学习了课程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学习记录为准,未通过学校平台进行课程学习,不予认定成绩。

(七)选课期间,允许退课;选课结束后,选课结果原则上不再变更,学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选而不学者,首先占用、浪费课程资源,造成其他同学无法选课;其次,期末时该门课程成绩将记为0分并进入个人成绩单。

(八)线上课程学习时间结束后,未完成课程视频或课程测验学习任务的,取消考试资格,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完成课程视频及课程测验学习任务但未参加考试的,记为缺考,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学习过程中因使用非法手段刷课而出现不良记录,首次被警告的,清除相应课程已经完成的学习记录,必须重新学习;第2次被警告的,从课程班级移除,取消继续学习该课程的资格,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九)公选课不设置补考和重修环节。

(十)学校不统一征订公选课教材。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做好选课的通知、组织和答疑工作。

(二)学生要通过教务系统认真核查本人公选课学分修读情况,应选课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学院安排参与选课。


教务处

2021年9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第二批课程思政项目建设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