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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发布人:张一博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安排

实习时间为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1月8日,共计18周,分为校内实习、校外实习及总结三个阶段。

(一)校内实习

1.实习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0月2日(共计4周)进行校内实习,正常教学工作同步进行。

2.实习安排:各学院要科学制定校内实习环节的实施方案,加强校内实习环节的过程管理。学院将实习生分成若干组,每组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实习生利用课余时间,依据校内实习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校内实习各项工作。

(二)校外实习

1.实习时间:2020年10月5日至2020年12月25日(共计12周)。

2.实习安排:实习方式采取分配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以分配实习方式为主。学院要积极扩大实习基地数量,提高分配实习比例,严格控制自主实习人数。自主实习学生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和实习单位出的实习接收函,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每一位实习生都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实习工作。

(三)总结

1.实习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共计2周)。

2.实习安排:各学院验收相关专业实习过程中各环节的成果与材料,召开实习座谈会,评审实习成绩,举办专业素质能力大赛等活动,对实习的过程、质量和效果进行总结、表彰与反思。

三、实习要求

(一)实习内容

1.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重点是加强教育技能的训练,在实习期间应注重做好课堂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及基础教育调查。

2.非师范专业实习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在实习期间到生产一线进行亲身体验,重点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动手能力,注重职业技能与工作经验的锻炼。

(二)相关要求

1.实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环节多,任务重,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工协作,真抓实干,确保实习工作取得实效。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照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参加实习,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不参加实习。

3.实习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实习工作,包括实习生交通补助、实习学校管理指导、实习基地建设与实习过程管理等方面支出。

4.各学院应进一步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按时报送相关反馈材料,确保实习质量。

5.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落实工作,学校也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实习各环节进行专项抽查。

四、成绩评定与总结

(一)成绩评定

各学院根据实习生的校内、外实习表现及任务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次。实习生认真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二份),交所在学院统一审核、鉴定、留存和存档。

(二)总结宣传

实习结束后,学院将通过举办系列活动,检验本届实习工作成效,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学校根据各学院开展实习情况对学院和个人进行表彰。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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