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6日发布人:LXX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315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我校在职专任教师中遴选1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遴选工作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 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学生主讲一门课程。

2.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负责人,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中原千人计划”入选者。

5.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三、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个人经学科归属单位申报。

2.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3.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业绩评比排名。

4.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评审推荐。

5.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在8月20日,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报送至教务处,仅限当天报送,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 2 份)、候选人汇总表、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 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 格式,不大于 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附件材料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 格式,高宽比 5: 4,分辨率 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不大于50M。

 

教务处

2020年8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拟推荐申报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名单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