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不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构建安全的实验室环境,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学院自查

时间安排: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

各学院实验中心要对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文件中《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认真安排人员对学院所有实验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并填写《信阳学院实验室安全排查记录表》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台账》(附件1),于2020年1月3日前交至教务处1402办公室。

此外,各学院实验中心要在学院新闻主页对此次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工作进行报道。

三、学校检查

时间安排: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重点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查。

四、几点要求

(1)假前安全检查完毕后(2020年1月13日后),各教学单位用封条将门封好,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说明时间、地点、人员、事由、安全防范等情况),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发生。

(2) 放假前,各实验中心要做好值班安排。落实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学院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教务处

2019.12.25

 

上一条:关于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成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