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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发布人:李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奖励我校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促进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就的总结推广,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做好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9年之前结项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研究项目、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项目、河南省软件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彰显学校特色。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凡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19年以前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5.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

6.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三、材料报送

1.申报2019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信阳学院教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二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一式二份(不超过5000字,以上两项的电子版发至845562692@qq.com)和支撑材料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所有材料按申报书、总结和支撑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用订书机针装订)。

3.请成果申报者按要求填报上述材料,并于2019年12月30前报教务处(综合楼1402室)。联系电话:3011868。

开展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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