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对象:2018届毕业生。
二、审查时间:2018年3月10日-4月10日。
三、审查内容:
1、历年成绩(包括期末考试成绩、补考成绩、缓考成绩、补修成绩);
2、核查未修读课程(特别关注学籍异动和赴外交流学生。对照专业教学计划简表,核查历年未修课程;学籍异动学生名单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查询)。
四、审查流程
审查流程 |
工作要点 |
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 |
备注 |
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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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核查、整理教学计划简表,并向学生公布 |
教学计划简表是后续审核的重要基础,请务必核准 |
学院提交材料:附件1、2、3、4(纸质、电子)
时间3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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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阶段 |
学生自查 |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对照教学计划简表核对个人成绩信息,掌握已修课程、学分情况(含公选课) |
务必动员学生给予足够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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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核查 |
1、动员学生参与自审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简表进行审核 |
特别注意转专业、休复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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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核对处理 |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的材料逐一核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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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阶段 |
学生自查
学院核查 |
参照一审操作 |
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毕业补考名单 |
学院提交材料:附件5(纸质、电子)
4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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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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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前 |
毕业补考工作另外通知 |
五、结果处理
1、学生集体成绩缺失、错误的,由教务处根据情况安排统一补录,更正;
2、学生个人成绩缺失、错误的,由学院教学秘书在正方教务系统里提交成绩删除、修改和添加申请,教务处工作人员复审。
3、比照教学计划简表和已修课程替换结果,统计未修课程。
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