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教字〔2018〕28号《信阳学院课程重修及补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目前实际情况,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成绩表内显示不及格且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本学期可申请重修。
2.学院组织学生对照《2018-2019-2开设课程目录》(附件1)和《学生课程成绩不及格名单》(附件2),填写《重修课程申请表》(附件3,本表学院留存)。
3.学院汇总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填写《重修名单汇总表》(附件4),本周五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4.学院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参加重修,并做好学习过程管理。
5.重修考试同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