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超期教学档案销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发布人:sdj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本学期销毁超期教学档案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毁范围
学制 层次 毕业届(及以前)
4 本科 2014届
2 专升本 2014届
3 专科 2015届
      注:本科生毕业离校后保留5年,专科生毕业离校后保留4年。
      二、销毁材料
      试卷、毕业论文、课程作业、实习手册、实验报告。
      三、销毁时间和地点
      2019年4月22 日起,校内集中销毁。
2019年3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