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2日发布人:邱德志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积极培育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现就2026年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5年度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校教字〔2024〕56号),已获批立项的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除外。

二、结项条件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

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的产权属信阳学院,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No.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三、结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经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验收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并批准结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骑缝装订);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等,一式一份);

3.《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4.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3,一式一份);

5.若研究计划曾调整,或结项时项目成员与立项时不一致,需填报《信阳学院教改类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1.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已到期项目须严格按照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按期结项;

2.未申请结项且未提交中期报告书的项目,其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类项目;

3.各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结项相关工作;结项后仍需持续推进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培育研究成果并争取升级为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4.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7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浉河校区综合楼14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邱德志,联系电话:0376-3011865。

附件:1.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

2.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3.信阳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4.信阳学院教改类项目变更审批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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