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命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发布人:丁海波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将于本学期最后两周进行。课程考核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现将命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命题要求

(一)科学规范地做好常规命题

1.依据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教师应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大纲,保证命题的科学性,提高命题的规范性。教学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和试卷要环环相扣、前后衔接、相互支撑,杜绝自相矛盾、前后不符。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应按照统一考核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核方式、同一试卷的原则统一命题。

2.把握好试题难易程度。期末课程考核的时间为120分钟,教师在命题时既要充分体现课程考核的目的,还要把握好考试时长,控制命题题量和难易程度。所有课程必须提供覆盖面、难易度、试题量相当的A、B两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两份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三年内同一门课程考核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

3.题型和题量要适当。采用笔试形式考核的科目,命题教师应按学校规定格式(附件1、2)编制试卷。考核试题包括“三基”内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提高扩展等,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6∶3∶1左右。试题题型应不少于5种,尽量不采用名词解释等纯记忆性题型。合理控制题量,建议文科科目每份试卷题量35-40为宜,理工科科目每份试卷题量30-35为宜。主客观题分值比例以文科6:4、理科5:5,且上下浮动不超过10%为宜。

(二)积极推进课程考核改革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信阳学院关于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20〕20号),建立综合化、多样化、全程化的多元课程考核方式,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1.积极拓展课程考核形式。倡导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根据课程本身性质和特点,推行课程论文、作品、口试、操作演示、调研报告等非试卷考核形式。命题教师应根据大纲制定考核主题、明确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考核主题的形式可以是确定性的题目或说明性的材料,考核要求一般包括字数、格式、题材、质量标准、提交时间、提交方式、提交明细及类型(电子版或纸质版)等。

2.适当增加非标准化答案试题。命题教师或课程组可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鼓励部分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

(三)大力实施教考分离制度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数据填报指南》和《信阳学院试题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字〔2019〕24号),学校将大力实施教考分离制度。各单位要采取校际考盟共建、外校题库引进、通用标准考试题库、校内自建题库等方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课程做好试题库建设,不断提高题库命题、课题组命题、教师团队命题在考核试题中的比例,力争通过2-3年的建设,使此类命题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命题审批程序

1.试卷类考核科目

命题教师编制《命题双向细目表》(附件3)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试卷命题;试卷命题完成后,连同参考答案(含评分标准)、《试卷命题审批表》(附件4)交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后交付印刷。

2.非试卷类考核科目

命题教师应按要求填写《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附件5),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四、其他要求

1.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11月17日前报送公修课(通识课)及跨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试题样卷、考核计划表(附件6),11月21日前报送其他科目试题样卷(报送地点:综合楼1412室)。

2.严格落实试卷交接交印要求。为保证印刷质量和试卷安全,各学院(部)应严格遵守试卷的交印时间和交接程序。经教研室主任、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定后的试卷,由教学秘书集中报送教务处登记备档。

3.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命题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文印工作人员应对命题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试题内容,印制好的试卷要设立专柜妥善保管,作废试卷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销毁。


附件:1.期末考试试卷模板

附件:2.期末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附件:3.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模板

附件:4.试卷命题审批表模板

附件:5.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模板

附件:6.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计划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

  • 附件【附件1-6.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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