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称“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课程
1.重修(补修)对象:需要对课程进行重修或补修的在籍在校本科(含专升本)学生。
2.重修(补修)课程: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选课报名
1.9月19日12:00至9月26日23:00,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我的”—“选课”—“重修”,从课程列表中选择重修课程对应教学班进行线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选课期间如发现无法重修选课,及时联系各院系。
2.针对需要补修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我的”—“选课”—“补修”,从课程列表中选择补修课程对应教学班进行线上报名(操作参照重修)。选课期间如发现无法选课,及时联系各院系。
3. 刷分重修的学生需要进行线下报名,填写《信阳学院课程重(补)修申请表》(附件1)依次到所在学院和开课单位审批。学生在9月26日12:00前将审批好的申请表送至教务处备案(综合楼1403)。
4.重(补)修的学生,如选择重(补)修的课程涉及线上课程的现象,请学生联系所在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汇总上报教务,由教务添加上课名单。
三、课程学习
1.学习时间:第三周-本学期截止
2.学习方式:本学期学生重(补)修课程的学习方式以插班到低年级对应教学班的方式为主。上课时间地点以教务管理系统选课信息为准,尽量选择适合自己时间的教学班级。
3.重(补)修课程上课时间与初修课程冲突的,学生可向重(补)修课程任课教师申请免听部分重(补)修课程,但必须按照课程要求完成作业、练习和考核,作为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评定依据。
四、课程考核
重(补)修课程考核在学期末进行。当重(补)修课程考核时间与主课程考核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选择一门课程参加考核,同时应办理另一门课程的缓考手续,缓考顺延至下学期期初进行。
五、注意事项
1. 如因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的,学生在办理重(补)修时,可由开课单位为学生安排相近课程进行重(补)修,同时做好课程代码替代工作。
2.任课老师注意及时更新上课名单信息,把握上课实际人数。
3.各院系可使用选课管理中的院系代理选课功能,查看学生实际选课页面信息,确认选课是否正常。
4.学生所在学院要负责教育学生认真参加所插班的重(补)修课程学习,并进行检查,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
5.各开课单位要为学生的学业负责,及时落实重(补)修申请。任课教师对插班重(补)修的学生要严格管理,对其要求等同于初修学生,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指导。
附件1:信阳学院课程重(补)修申请表.doc
附件2:学生重修补修选课操作指南.docx
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