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9月,秋季学期开学,实验教学全面恢复,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教学实验室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假期前后师生安全意识松懈、操作规范性下降;停用设备重启隐患突出、实验室通风消防设备有待进一步评估安全隐患;新生大批入学,未经准入培训即进入实验室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秋季天干物燥,易燃易爆化学品静电引燃风险上升。
各学院要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厦门某大学和北京某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认真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停用设备重启前水电气设施、通风系统、高温高压装置安全状况,调试合格后方可启用;进行危险化学实验风险评估,排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场所,制定危险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完成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未通过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并组织新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统筹学期初实验教学安排,科学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高风险实验,坚决杜绝违规操作、私自实验、无人值守实验等危险行为;落实中秋、国庆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开放,确需开放的须经审批并落实专人值守,节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封存和水电关停检查;时刻绷紧安全稳定之弦,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推动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安全有序。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实验室负责人。学校将近期组织检查组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能有效管控的实验室,有权责令其暂停实验活动,直至隐患消除;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教务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