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根据《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3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培育一批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类别和范围
1.立项类别和层级
教改项目包含高等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项目两个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级。
2.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及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突出实践性与应用性特征,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能力及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涵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工科、新文科、教育数字化、教育质量评价、教育综合改革、教师教育、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大思政”教育、思政课类等方面,具体详见《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确定具体申报项目名称。《立项指南》之外的选题,若有较强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且符合我校现实情况的项目也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教改项目组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3)申报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应积极培育研究成果并争取升级为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时,原则上从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
(4)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延期后仍未完成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其以上教改项目;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5)本年度获批立项的校级教改重点项目主持人,在获批省级教改项目前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6)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2.推荐要求
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遴选,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严格审核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四、结项要求
结项鉴定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结项报告。
2.结项鉴定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结项鉴定项目除以上条件外,一般项目须具备条件(1);重点项目须具备条件(1)和(2),还须具备(3)和(4)中的1条。
(1)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2)参照近一届省级教改项目申报要求,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为新一届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做好准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校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教育教学论文,要求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身份、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同时具备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且被知网、维普或万方收录的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发表论文的刊物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及论文集等;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
研究期限: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年。
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产权属信阳学院,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资助(No.项目编号)”。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实名、匿名各一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经组织遴选推荐,填写《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上述材料(含电子版)经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单位集中报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不受理个人申报。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2.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