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十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6〕140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组织参加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我校专任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项目。我校参加高等教育组(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录屏等拍摄方式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能够达到降低教学难度、适配碎片化学习、支持独立学习等目的。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教学软件、教学装备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鼓励合理使用新技术,单纯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设计制作,或全程以智能体替代教师进行讲解、演示和批注的微课作品,均不属于本类作品。
(1)相关要求:微课视频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像素以上,播放时间为8-10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可在相关材料中一并提交。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Word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案例创作。
(1)相关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内容。
教学活动录像:须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应包含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内容。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Word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3.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相关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报送材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Word格式),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作品资格审定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1人,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作品限作者1-2人。每位教师限参与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及以上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数字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教师数字素养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AI技术直接生成的作品不得报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利用AI技术的教学资料应做标注。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存在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均取消作者的活动参加资格。
四、遴选与报送
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依据“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3)严格评选,择优推荐,于6月3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项目作品、作品登记表(附件1)和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2)(请使用光盘报送)。学校将推荐报送20件作品。
五、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和保障交流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参与,提升质量。各单位要聚焦新时代教师全面发展,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加强优质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快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有效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创新。
附件:
1.作品登记表
2.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3.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
教务处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