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6〕198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学生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面提升毕业生和在校生人工智能素养。
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5日前将本次培训开展情况和培训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word版)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