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
为有序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升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7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准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证条件
学校未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师范类专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专业有连续三届(含)以上毕业生。
2.申报专业办学量化指标基本达到第一级监测标准。
3.申报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在人才培养中落实产出导向的理念,基本上构建了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报专业按照认证标准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满2年。
4.申报专业依据认证理念,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清晰并能完全覆盖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构建了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体系,建立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目标等达成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机制并已经实施。
二、工作安排
各相关专业请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并及时启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附件2)的撰写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12)。
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工作规划,建立师范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师范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2.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二级2023版)
教务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