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1.受河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成立项目鉴定委员会进行省级项目的鉴定工作。
2.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汇报8分钟以内(须准备PPT)。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项目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3.项目鉴定会议安排在9月初,具体汇报时间、地点、顺序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清单:
(1)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1)一式3份;
(2)项目报告一式3份;
(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
(4)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1份。
2.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3.请各单位于9月1日17:00前将所有申请鉴定材料报至教务处。
4.未尽事宜,请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邱德志;电话:0376-3011865。
附件:1.项目鉴定结项书
2.鉴定结项汇总表
3.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4.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