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各单位互学互鉴,引领带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征集2022年及之后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2022年及之后结项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成果、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成果;
2.2022年及之后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
3. 2022年及之后取得的其他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二、工作安排
1.征集成果负责人填写《“XXXX”(项目名称)教学成果报告》(附件1)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汇总表》(附件2),由各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前集中报送交至教务处。
2.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成果内容进行认真审查,严格审核。
3.各单位应精心组织,加强研讨,围绕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认真总结、凝炼。
三、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邱德志;地址:浉河校区综合楼1412;电话:0376-3011865。
附件1:“XXXX”(项目名称)教学成果报告
附件2: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征集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