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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发布人:牛萌萌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教师〔2023〕40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89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校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将开展以下5类示范性项目遴选:

1.卓越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

2.UGS协同育人培养机制项目;

3.教师教育类省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

4.师范生成长工作坊建设项目;

5.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各项目简介、建设要求、经费资助、申报条件及限额等内容详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管理

1.凡开设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学校遴选后申报“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

2.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学习研究“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8)”及《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及培养特色,精准选择拟承担的示范性项目。要以承担示范性项目为契机,不断加大对教师教育的投入力度,推动师范专业特色发展、追求卓越。

3.各相关学院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除取消项目申请资格外,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4.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结果对社会公示。2024年遴选确定的示范性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年度考核或项目验收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5.省教育厅将出台“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立项建设、过程管理、成果培育、迁移转化等环节的管理,完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规范建设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项目申报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的论证、筹备等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组建专家团队,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请于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分项填写,附相应支撑材料,每项一式三份。

2.《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

3.《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课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视频材料,请以光盘形式同时报送。


附件1:2024年“河南省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项目申报书.rar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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