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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人:丁海波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情况

随机抽查教师教学材料(教学大纲、全学期课程教学设计、教学进度表、教材、课堂考勤表等),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教师备课、课堂教学管理等情况。

2.青年教师培养情况

查阅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培养过程性材料,考查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取得的成效。

3.教研活动情况

查阅教研活动记录、教师听课记录等材料,考查集体备课、教法研讨、示范课等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和听课制度落实情况。

4.实习工作情况

查阅学院实习工作方案(计划、编组等),走访抽查部分实习基地,考查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开展情况。

5.学业预警情况

查阅学院近两学年学业预警工作档案材料,考查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教学单位自查

10月30日-11月5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教学运行及教学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二)学校检查

11月6日-11月10日,学校组织督导专家、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相关人员分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并就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

三、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到边检查、边规范、边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在检查、反馈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于11月17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档报送至教务处。

3.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和归档,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复查复核做好准备。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为促进青年教师能力提升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奠定基础。

4.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结合2023级报到和军训安排,2023级本科学生第19周的授课调整至第18周(含)前进行,第19周进行期末考试,各教学单位要合理安排,确保学期教学计划顺利完成。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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