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学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一般项目;
2.2021年校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3.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以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更高层次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有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2.一般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主持人以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写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3.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产权属信阳学院,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No.项目编号)”。
4.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三、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经项目归属单位负责人验收合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复审批准结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结项材料要求
1.提交《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1,一式两份,小册子打印装订)。
2.提交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胶装)。
3.研究期限未到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
4.若调整过研究计划或项目结项时成员和立项时不一致的,需填报《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凡已到期的项目,应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如期结项。
2.未申请结项且不提交中期检查表的项目及经批准延期到期仍未结项的项目,该项目及经费一并撤销。
3.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项相关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应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4.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教务处(综合楼14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牛萌萌,电话:3011868。
附件1: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doc
附件2: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变更审批表.docx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