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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发布人:牛萌萌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使命和人才培养主渠道、主阵地、主战场作用,积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切实提高我校课堂育人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信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2〕3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已推荐的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二、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信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报告》(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例如:课程课表或智慧教室借用证明、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实施改革后的学生学习感受、学生学习成果、课程改革成果等),提交至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成立验收小组,检查验收课程是否达到《信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形成课程评价等级和审核意见。

3.各教学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课程验收报告及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4.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并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优秀课堂的培育,注重调研和师生反馈,定期分析课堂教学改革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通过验收的试点课程的改革经验,有计划地扩大课堂教学改革覆盖面,提升课堂育人成效。本次通过验收的课程,其符合条件的教学工作量按1.5倍计算。

联系人:牛萌萌,联系电话:3011868。


附件1:信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报告.doc

附件2:信阳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汇总表.docx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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