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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发布人:丁宁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开展2020、2021、2022级学生两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征订学生教材。特别注意: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首选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名单(见附件1)。没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无上述优秀教材的课程选用经学校认定的优秀出版社名单(见附件2)出版的教材。教材出版时间应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选用的教材定价适宜,避免过高。如未选用符合上述条件的教材,教学院(部)需出具书面说明,审批通过后方可选用。

二、征订范围

征订2020、2021、2022级学生两学期教材(含秋季拟复学学生)。

三、征订程序

(一)教研室根据学校教材选用规定,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集体拟定本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所需教材(交叉课教材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负责选订),由教研室负责人填写《学院(部)学生教材征订汇总表》(见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签字,报学院(部)审核,并留存备案。

(二)教学院(部)要对拟选教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教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

(三)教务处根据各教学院(部)填报的教材信息与书商确认后,报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教学院(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上针对本学年开课的课程进行教材指定,教务处根据指定的教材信息进行教材征订,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征订。征订时各教学院(部)除政治性、教材停印和换版因素外不得再更教材

四、教材信息报送及教材指定时间

(一)教材信息的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6月9日之前完成《学院(部)学生教材征订汇总表》(见附件3)的统计,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教材指定

课程信息初始化后,可进行教材指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材选用原则,把好教材选用关。

(二)为减轻学生负担,选用的教材定价应适宜,避免过高。非教学需要必须征订教材的,可不再征订。如有特殊情况,需学院出示使用说明。

(三)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时,须单独填写《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征订程序。

(四)准确指定教务管理系统教材,开设课程应指定相对应的教材,分册教材不可重复指定。

(五)教务管理系统上教师教材数量与前期线下上报的数量保持一致。

(六)征订程序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订。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附件1:马工程重点教材名单(2023年4月10日新版) .xlsx 

附件2:优秀出版社名单.doc 

附件3:学院(部)学生教材征订汇总表.xlsx 

附件4:学院(部)教师教材征订汇总表.xlsx 

附件5: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收交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督导组课堂教学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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