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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发布人:牛萌萌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课程评估是全面了解我校课程建设状况的有效手段,是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重要途径,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为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全面提高课程水平,根据《信阳学院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开设情况,每个公共类课程教研室(通识教育、学科专业基础、教师教育)自定1-2门课程,每个专业自定1-2门专业核心课程参加本轮课程评估(所报参评课程至少讲授过两次)。

二、评估原则

1.坚持目标、过程、条件、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重视目标管理和课程管理,强化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注重实际效果。

2.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使评价标准趋于定量化,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3.坚持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评估过程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单可行、便于操作。

三、评估内容

依据《信阳学院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对评估课程的建设规划、教学文件、教学团队、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教学条件及教学资源、课程建设成效和特色项目等方面进行评估。课程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组织程序

本次课程评估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估程序分为自评自建、专家评估、评估整改等三个环节。

1.自评自建。5月31日前,评估课程所在教研室对照《信阳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打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编写课程自评报告。

2.专家评估。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课程进行评估。专家在审阅课程自评报告与自评分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走访听课等多种形式对课程做出客观的定量与定性分析、评价。

3.评估整改。6月30日前,各参评课程在充分吸收评估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课程建设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并逐步落实。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认真开展课程自评工作。

2.参评课程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评估要素都要提出“支撑依据”,即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3.参评课程报送以下自评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至教务处(综合楼1402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1)信阳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打分表(附件1);

(2)信阳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

(3)信阳学院课程评估佐证材料。

联系人:牛萌萌,联系电话:3011868。


附件1:信阳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打分表.docx

附件2:信阳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模板.docx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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