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并为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培育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21年之前已结项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彰显学校特色。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凡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21年以前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申报成果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空泛。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点,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5.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
6.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项,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材料
1.《信阳学院2021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按推荐顺序排序,单位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成果报告(限5000字,模板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且相关成员签名,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仅提供目录)、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合装成一册(双面胶装),一式一份。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四、工作安排
开展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综合楼14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3025164530@qq.com,联系人:彭一涵,联系电话:3011870。
附件1:信阳学院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3:信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报告.docx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