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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发布人:王煜辉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1〕20号)(见附件1)精神,我校拟推荐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个,优秀工匠人才1名,“师带徒”标兵1名。已获得系统或系统以上荣誉的不再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文件申报条件,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10月27日前将《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附件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附件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403、电子版请发邮箱:1076605801@qq.com


附件1: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室审批表.docx

附件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选树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docx 

附件4: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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