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信阳学院2021-2022学年教学督导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教学督导组织,全面实施校、院(部)两级督导机制,现将就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1.各院(部)设立教学督导组长和副组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兼职教学督导员若干名。督导组长一般由各院(部)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兼任;教学督导副组长和教学督导员须由高级职称教师兼任。
2.兼职教学督导员的数量,应根据院(部)任课教师的数量确定,听评课总节次须覆盖到本院(部)每一位教师。
3.院(部)兼职教学督导员不得与校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员交叉安排。
二、工作内容
1.教学督导工作内容按照学校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2.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等级评定,亦由“学院领导和督导教师评价、同行相互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构成;二级学院(部)领导与教学督导员应多关注对青年教师的听课与评价。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