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424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 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政策和相关专业教学(课程)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业院校、教学研究机构从事相关工作 5 年以上,应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人自愿加入教指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4.入选教指委后,自觉遵守省教育厅有关教指委的工作规定和管理制度,在主任委员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参照《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推荐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个教指委推荐不超过3人。
三、材料报送
请被推荐人认真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所在单位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单位收集汇总并于7月14日(周三)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14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pdf
附件2: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3: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xlsx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