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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发布人:彭一涵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本科高校中原教学名师和河南省教学名师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从在职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遴选中原教学名师。

2.从在职的专任教师中遴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二、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注重教学梯队建设,学生评价优秀,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中原教学名师候选人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负责人;省教学名师候选人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前两名。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人才入选者和“中原英才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遴选程序

1.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学校遴选、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2.推荐限额。我校可推荐中原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人。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各一式2份,按人选装档案袋)、推荐汇总表。电子材料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本人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

3.材料装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④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⑤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⑥奖励证书复印件;⑦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⑧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限50M以内。

3.申报时间。中原教学名师于4月30日前,省教学名师于5月13日前报送纸质推荐材料至教务处(综合楼1402),电子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报送至3025164530@qq.com。


附件1:本科高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docx


2021年4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命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民办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课及公共艺术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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