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发布人:李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信阳学院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聚焦问题。紧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本科教学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聚焦当前我校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实践。

(二)突出重点。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和一流课程建设、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方法改革与形成性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教师教育改革、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的教学改革与研究。

(三)鼓励创新。以创新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改革探索,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致力于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为与省级教改项目遴选接轨,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将从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项目类别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具有多年从事一线教学经历及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主持人(一般项目限年龄在45岁以下青年教师,截止2021年4月5日)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提倡依托研究机构或学术团队申报项目;

3.项目组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同时要求有2名及以上我校助教职称教师参与。

4.每位教师担任项目主持人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5.已有校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6.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一般项目原则上以锻炼青年教师为主。

7.计划申报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需要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课题,学校给予项目立项,不进行经费资助。

四、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以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更高层次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有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

3.研究期限:2-3年。

(二)一般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主持人以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写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3.研究期限:1-2年。

(三)其他:

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产权属信阳学院,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No.项目编号)”。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初审。

2.教学秘书(部门秘书或干事)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各单位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和《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报至教务处,电子版文档统一使用doc格式,命名为:“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发至邮箱:845562692@qq.com。

附件1: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信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2021年4月12日

上一条:关于运动会期间停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