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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发布人:牛萌萌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聚焦区域发展,持问题导向,通过目研究与实践,深化文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中国特色文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文科人才。

二、项目内容

相关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三、项目推荐

(一)立项数量。计划遴选1项优秀项目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择优立项建设一批校级新文科研究和改革实践项目,纳入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范围。

(二)申报限额。根据文科类本科专业规模等情况,每个相关学院限报1-2项。支持校际、校企(行)联合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雷同。

(三)推荐程序。拟申报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结合新文科专业建设、文科专业结构调整和文科人才培养改革等统筹规划项目申报。经学校集中遴选、公示,确定推荐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新时代文科教育发展新趋势,坚持立德树人、守正创新,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优势,精心谋划,科学布局,积极开展新文科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推进文科与工科、农科、医科的交叉融合。学校将对立项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和条件保障,全面推进学校新文科建设工作。

2.请各相关教学单位4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档)报送教务处。联系人:牛萌萌,联系电话:3011868。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docx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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