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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命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发布人:LXX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本学期最后两周进行,为保证本次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现将命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题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命题要求

1. 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是命题的依据。教师应认真研究两纲,保证命题的规范性,提高命题的科学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以及试卷要环环相扣、前后衔接、相互支撑,杜绝自相矛盾、前后不符。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命题。

2. 命题要充分体现课程考核的目的。命题题量、难易程度要适中。所有课程必须提供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的A、B两份试卷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A、B两份试卷的试题重复率应不超过20%,三年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的试题重复率应不超过10%。

3. 考核形式笔试的科目,命题教师按学校规定格式(附件1、2)编制试卷。试题中“三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提高扩展,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6∶3∶1左右。试题题型应不少于5种,尽量不采用名词解释等单纯记性题型。合理控制题量,建议文科科目每份试卷题量35-40为宜,理工科科目每份试卷题量30-35为宜。主客观题分值比例以文科6:4、理科5:5,且上下浮动不超过10%为宜。

4. 考核形式非统一笔试的科目,如采用论文、作品、口试或操作演示等,命题教师应根据两纲制定考核主题、明确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考核主题的形式可以是确定性的题目或说明性的材料。考核要求一般包括字数、格式、题材、质量标准、提交时间、提交方式、提交明细及类型(电子版或纸质版)等。

5. 要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或者促进部分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

三、命题审批程序

1. 笔试科目的命题审批程序

命题教师编制《命题双向细目表》(附件3)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试卷命题;试卷命题完成后,连同参考答案、《试卷命题审批表》(附件4)交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同意印刷。

2. 非笔试科目的命题审批程序

命题教师应按要求填写《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附件5),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执行。

四、相关材料上报时间

1. 各学院(部)请于12月1日前报送公修课(通识课)及跨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样卷、考核计划表(附件6),12月4日前报送剩余科目样卷。报送地点综合楼1403。

2. 为保证试卷印刷质量和试卷安全,各学院(部)应严格遵守试卷的交印时间和程序。经教研室主任,院长(或教学副院长)审定后的试卷,由教学秘书集中送达教务处登记。

 

附件:表格.zip

 

教务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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