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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发布人: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开学以来,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日常教学秩序基本稳定,教学工作运行良好,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教学单位对日常教学秩序督查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日常教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两级教学值班制度

为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自本学期起,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均要建立教学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上午07:50前、下午14:20前(冬季)/14:50前(夏季)到岗值班,及时记录、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各教学单位参照教务处日常值班安排表(附件1)格式,于11月6日前将本单位日常教学值班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二、建立教学秩序督查制度

(一)建立教学秩序督查制度。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本单位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解决日常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二)编印教学工作督查简报。各教学单位要对一周的教学运行情况、教学督查情况及结果、教学信息反馈情况、专项检查、教务工作动态以及下周主要教学工作安排进行汇总整理,编印发布教学工作督查简报(模板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在每周二之前报送上一周的教学工作督查简报。

三、其他

(一)任课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做好教具准备或多媒体设备调试等上课准备工作。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同时应携带教案,不得因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正常教学。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交通事故等)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任课教师迟到的,预计迟到15分钟以内的,教学单位需安排教研室其他教师或辅导员(班主任)前往教室作好相关班级同学的安抚工作,维护好教学秩序。预计迟到超过15分钟的则需做调课处理,按照《信阳学院课堂教学调课规定(修订)》办理调课手续。

(三)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调课管理,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和停课。各教学单位应通过教务系统按周汇总本单位教师调课信息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择期对各教学单位的调课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使用。

(四)凡发现任课教师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调课停课等现象,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作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教务处日常值班安排表

附件2:教学工作督查简报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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