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调课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课率是衡量教学秩序稳定性以及教学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自10月5日(第5周)教师调课依托新教务系统实行线上办理以来,总体上平稳有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师生。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申请时间滞后、调课原因选填不当、审核不严不及时、调课次数较多等问题。现就相关问题说明、提示如下:
一、提前提交调课申请。根据《信阳学院课堂教学调课规定(修订)》(校教字〔2020〕8号),任课教师原则上应至少提前2天提交调课申请;因突发事件临时需要调课,任课教师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属教研室和教学单位并通知学生,同时提交或委托教研室或学院(部)代理提交调课申请。
二、如实选填调课原因。调课原因、具体原因的选填要客观真实,表述清晰。因公调课,如出差或参加会议,注明出差(会议)时间地点并上传有领导批示的文件、会议通知。因私调课,避免填写“家中有事”“临时有急事”等过于笼统的表述;因身体原因调课的,原则上需提供医院证明。教研室、学院(部)要切实履行对调课原因真实性、调课结果合理性的审核职责,因弄虚作假、审核不严造成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三、及时反馈、按时审核。教师提交调课申请前后,要及时向教研室、学院(部)报告,教研室、学院(部)依次审核(前一级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后一级无法看到调课申请且无法进行审核)。
四、教务处定时审核。在确保完成其他各项工作的情况下,教务处工作人员仅在工作日下午16:30至17:30对院系审核通过的调课申请进行集中审核,教务处主要进行形式审核。
五、调课申请生效。教研室、学院(部)、教务处三级审核通过,即调课状态为“通过”,该调课申请方可视为通过并生效。调课前上课时间早于调课后上课时间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调课前上课时间;调课后上课时间早于调课前上课时间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调课后上课时间。否则,视为私自调课。
六、审慎提交调课申请。教师因私调课次数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信阳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0〕9号)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七、批量停课处理。教务处会根据学校节假日放假安排、大型活动安排、学院学生外出实(见)习停课报告进行因公批量停课处理(停课范围内的课程会显示在任课教师的调课记录中)。此类型停课以及停课后的补课不计入教学单位或教师个人调课次数(课时)。
八、教学单位、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学习《信阳学院课堂教学调课规定(修订)》(校教字〔2020〕8号)、《信阳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0〕9号)等文件。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