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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6日发布人:牛萌萌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并在实际教学管理工作中积极推广,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8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

2.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

3.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2018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

二、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以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更高层次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有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2.一般项目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主持人以信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写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一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3.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的产权属信阳学院,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No.项目编号)”。

三、结项材料要求

1.提交《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1)一式两份。

2.提交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各一份。

3.研究期限未到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凡已到期的项目,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

2.未申请结项且不提交中期检查表的项目及经批准延期到期仍未结项的项目,该项目及经费一并撤销。

3.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项相关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4.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结项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至教务处(综合楼14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启琳,联系电话:3011870。


附件1: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附件2:信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2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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