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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教师参加第二十七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发布人:李伟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27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教社语函〔2020〕371号)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定于2020年9月21日至29日在登封市举办第27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为充实我校测试员队伍,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符合要求的教师送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二)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

(三)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普通话成绩达到90分及其以上。

(五)能够接受、完成普通话教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任务。

(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

(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为保证全体学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传染病患者及怀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不得参加培训班的学习。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普通话与汉语方言、朗读与说话训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测评实践。

(四)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测评能力考核。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发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经聘任后,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三、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部门在符合上述选送条件的教师中进行推荐,并填写《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0年9月1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报名教师的登记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李伟老师处。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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