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发布人:张一博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教材按时发放,现将教材征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 适用原则。

选用教材符合学校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和学生实际。

(二)选优原则。

(1)根据教育部、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的要求,在本学期教材征订中,优先选用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教材名单见附件4)。

(2)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列入“十二五”与“十三五”规划的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凡已有本课程适用的上述教材的,不得降格使用其它教材。

(三)选新原则。

结合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选用的教材要及时更新,尽量选用近三年内出版或修订版教材。

二、教材使用对象和征订范围

教材使用对象:全校2017至2020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征订范围:全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出的所有课程教材。如果所选教材属于上下册,可以一次性选定。

三、教材征订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本学期要开出的全部课程(交叉课教材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负责选订)。

(二)任课教师填写的《教师教材选用申报表》(见附件1),经过教研室集体论证后,由教研室主任向教学秘书提交。

(三)教学秘书汇总后提交学院(部)教材建设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填写《学院(部)教材征订表》(见附件2),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负责汇总教学单位报送的教材征订表,并上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学院不得再进行更改,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征订。

(五)如果确有漏订现象,仍按上述程序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把好教材征订关,坚决杜绝不符合当前党的宗教政策规定和质量低劣的教材。

(二)由于同一作者有可能在同一出版社出版同一书名的不同教材,所以在教材征订过程中,请准确填写教材书号、名称(版次)、出版社、第一作者等相关信息。

(三)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同时,应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为原则,尽量选用性价比较高的教材。

(四)若选用的有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时,须单独填写信阳学院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提前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征订程序,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见(附件3)。

(五)所有教材必须由教务处统一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出售任何教材及辅导参考资料等。

五、教材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之前,将已核准且签名的纸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信阳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见附件3),送交教务处教材科(综合楼1402室,电话:301187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575599760@qq.com邮箱。

六、教材选用表及信息查询

附件1:教师教材选用申报表。

附件2:学院教材征订表。

附件3: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

附件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目录。

附件5:教材信息查询。

全国出版物发行信息网www.cpin.com.cn,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www.sinobook.com.cn,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

教务处

2020年4月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