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任课教师资格。任课教师须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校内非专任教师兼课的,按照《信阳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办理;校外兼课教师的聘任,按照《信阳学院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办法》办理。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教务处审批。
2.严格控制任课教师教学任务量。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信阳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信阳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信阳学院内聘副教授评聘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说明等规定执行;新进教师和初级技术职务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一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最多承担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校级兼职督导员教学任务量,除随堂听课工作量外,统筹课堂教学、实习及论文指导工作量。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
3.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进行“专业计划管理”、课表编排。2016级、2017级学生使用2016版培养方案,2018级、2019级学生使用2018版培养方案;2016级双学位专业学生使用2016版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2017级、2018级双学位专业学生使用2018版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所有教学环节和课程及其考核成绩全部进入教务系统。例如:实验课、实践(技巧)课、专业见习、教育(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和教学环节(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课程和教学环节)都要进行专业计划管理、计划任务安排(无论是否排课,都不要勾选“不排课”)、人机交互式排课等操作(专业见习、教育(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无需进行“人机交互式排课”)。
不同年级的同一专业使用同一版本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照“专业计划管理之‘专业计划复制、粘贴’操作步骤”执行,已完成该操作的,可直接进行计划任务安排。
4.教学起止周。下学期课程教学起止周为01-18周。各学院进行“专业计划管理”时,务必准确确定各门课程,尤其是分段课程的教学起止周。如专业见习,总学时为1周(+1),“专业计划管理”时,根据往年实习时间所在周确定起止周,如“09-09”。
5.教学班组成原则。需要合并多个行政班组成教学班的,不要跨学历层次合班(一个教学班内要么全是本科行政班,要么全是专科行政班),同时尽量保证是一个专业(学院)的,确实无法满足的,也最好不要超过2个专业(学院)。
6.排课天数。课表按照每周5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编排。我校专任教师每周排课天数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教学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安排3至5个工作日;任课教师承担的每周上课2次(含)以上的课程,每两次课之间至少间隔一天。
7.限制排课时段。周一至周五晚上尽量不排课(双学位课程除外);周六、周日不排课(双学位课程除外);周二下午5、6节尽量不排课,7、8节不排课;周四下午不编排2018级本专科学生除公共基础选修课(线下课程)以外课程。
8.授课单元组成。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两节课为一个授课单元。课程均按照每次安排1个授课单元的原则编排,即一律“2节连排”(3学时/周的课程,按照“2学时/周+4学时/周”的单双周方式编排;1学时/周的课程,按照“2学时/单周或双周”的方式编排);特殊课程确需连续授课的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周学时4节(含)以上的课程,每两次课之间至少间隔一天(美术设计类专业部分专业课程除外)。
9.均衡原则。任课教师每天的课时数力求均衡;一个行政班的周学时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学时且要均衡分配到周一至周五的每一天(毕业年级除外),每天不少于4学时,不多于6学时;每天上午1、2节尽量保证排课。
10.就近原则。注意上(下)午前后两节课之间师生上课教室的距离,依次按照尽量保证不换教室、不换教学楼、最近教学楼的原则排课。
11.特殊课程。不能在教务系统准确显示上课教师、时间、地点且小班教学的专业方向(技巧)课,相关教学单位务必在下学期开学前上报此类课程课表;若存在不能在教务系统准确显示上课时间、地点的实验实训类课程,相关教学单位务必在下学期第一周内上报准确的实验实训安排。
12.专业课采用集中编排的方式进行(人文楼511)。
二、工作安排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信息统计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部分)信息统计表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