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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发布人:sdj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调动大学生的科学研究兴趣,强化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二、项目申报资格
      1. 本年度项目申报对象为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2015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凡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自愿申报,每个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团队的组建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
      3.每名学生每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评选,并在规定时间内,择优、限额推荐到教务处。
      2.项目指导教师必须由学生选定或者学院指定,每个项目设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并具有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的能力和素质。
      3.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4.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老师和学生积极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准确填写《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各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学干事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各学院负责人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4.2016年9月6日前将正反两面打印的纸质《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报至教务处,电子版文档统一使用Word格式,命名为:“单位-姓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0376—322 1205
      地址:行政楼305 
1. 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 信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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