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发布人:sdj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等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网上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3级本科学生;
      2014级尚未修满6学分或尚未选报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的本科学生;
      2015级本科学生。
      二、选课须知
      (一)修满公选课学分是学生毕业的重要条件之一。本科学生须从学校开设的公选课中修满6个学分,其中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非艺术类专业专科学生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通过考核。非艺术类专业是指除艺术系各专业之外的其他所有专业。
      (二)学生不能再次选报已经取得学分的公选课课程,且不得选报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三)选课采用“先选先得”原则,即按照选课报名顺序,选满为止。一旦选报,无法退选(选课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而需要退、补选的情况除外)。
      (四)选课时注意上课教室之间的距离问题。
      (五)学校不统一征订公选课教材。
      (六)学生必须准时到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
      (七)是否选修了某门公选课,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名单为准,系统名单中没有显示,视为没有选修该门课程。
      (八)公选课的课程考核一般安排在最后一次课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能取得课程的合格成绩:
      1.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
      2.缺课达课程总学时1/3(含)以上的;
      3.未参加课程考核的。
      (九)公选课的课程考核不设置补考和重修环节,但在以后学期可再次选修以前没有获得学分的课程。
      三、选课程序
      (一)正式选课(教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
      2016年5月13日12:00—17日22:00
      (二)退、补选
      选课人数未达到开班要求的(50人(含)以上方可开课),课程停开,选报该课程的学生进行退、补选。停开课程及补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查询课表
      选课结束后,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确认选课情况。

附件: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信阳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2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暨河南省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