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选送教师参加第二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发布人:sdj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的通知》(教办语用〔2017〕409号)文件安排,河南省教育厅决定于2017年7月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象湖校区)举办第二十五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为充实我校测试员队伍,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推荐3名符合要求的教师送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条件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音分辨能力,普通话水平相当于一级乙等及其以上。
      (三)熟悉普通话语音理论,熟练掌握汉语拼音和常用国际音标。
      (四)热心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严肃认真,作风正派。
      (五)能够接受、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任务。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为保证全体学员的身体健康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传染病患者及怀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不得参加培训班的学习。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普通话与汉语方言、朗读与说话训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测评实践。
      (四)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普通话水平、测评能力考核。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发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经聘任后,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三、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部门在符合上述选送条件的教师中进行推荐,并填写《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017年6月25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报名教师的登记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至教务处李伟老师处。

附件: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2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