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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考手续办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发布人:sdj 来源: 浏览次数:


      考试临近,陆续有学生申请缓考。缓考设置是学生因病、非常特殊必须学生本人亲自去处理事项或考试冲突等,找工作、开会、家中有人结婚等原因,一般情况不应批准,请各学院做好缓考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缓考手续办理进行如下说明:
      1.因病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因参加学科或科技竞赛活动,与考试时间冲突的,需附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准考证。
      3.因为其他极其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需附书面申请,辅导员核实情况后签署意见。
      4.缓考申请须在该门课程考试开始之前办理,考试过程中突发疾病需补办缓考申请者,需监考教师及辅导员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无正当理由在考试开始后递交缓考申请者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
      5.缓考于下学期开学初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无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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